2011年1月27日 星期四

教牧靈修小品: 管教兒女


教牧靈修小品: 管教兒女

經文:“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20-21)

前不久,美國華裔女教授蔡美兒Amy Chua著書《虎媽媽的戰歌Battle Hymn of the Tiger Mother》提倡中國式嚴苛教育方式,來培育可以在世界舞台競爭中脫穎而出的下一代,在美國引起很大的反響與辯論,這種冷酷獨裁教養方式,有人大力贊成,也有人極力反對。在輿論壓力下,蔡女士不得不改口澄清說,本書乃是她為人母十餘年的回憶錄,並非育兒指南,甚至她的大女兒也發文讚賞母親的教育方式,來緩解輿論攻擊之壓力。

的確,管教兒女對於採取任何管教方式的父母來說,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論是強調「愛的教育」的西方傳統,或是蔡女士所提倡的「中國式」管教方法,都不一定是最完美的。因為有的孩子可能在父母嚴厲管教下能夠成材,但也有孩子會因父母指責而心靈受傷,甚至不堪學習壓力走向自殺;相反的,有些自動自發的孩子只要好好引導鼓勵就能表現優異,光是逼著學琴及要求考試得高分,只會扼殺他許多隱藏的才幹潛能。

對於基督徒而言,兒女是上帝所賜的產業,我們沒有擁有權,只有管理權,也就是說,管教兒女不能隨自己喜好,這乃是神所委託的責任。雖然聖經教導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但不要以為神的心意是在鼓勵用「責打」的嚴謹方式管教兒女,畢竟這只是管教兒女的方法之一,不是唯一的方法,這也不能保證會養育出傑出優秀的兒女。反倒聖經明確地告誡父母:「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管教兒女不是隨己意,乃是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在歌羅西書3:21又補充:「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這是提醒父母,管教也必須尊重孩子的感受,免得他們灰心挫折,畢竟他們是神賜的寶貴產業。

但願在我們教會中每一位為人父母親的,都有來自上帝的智慧和愛心教養我們的兒女。既然管教兒女是來自神的託付,我們就要全心投入、忠心經營、細心照顧,因為這也成為我們服事神的機會了。 —葉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