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3日 星期五

教牧靈修小品: 拾荒婦人


教牧靈修小品: 拾荒婦人

經文:“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


「連破爛都撿了,何況是一個活生生的小生命?我不管他們,他們就會餓死。」 廣東省普寧市一名61歲的拾荒婦張菲,在30多年的漂泊生涯中,先後在全國各地收養了32名棄嬰,並靠收撿破爛之微薄收入,將孩子們養大成人。這些棄嬰絕大多數是女嬰,且許多有各式各樣的先天性疾病,他們年紀最大的已成家,最小的出生還不到兩個月,張菲均視他們如己出,從未嫌棄任何一人。儘管孩子長大後有些離家不再回來,但她從不求回報,也從不後悔,只寄望他們好好做人。原來張菲小時候也是一個棄嬰,被山東一位好心大媽撿去,八歲時養母因病去世,自此她孤身一人流落他鄉,過著撿破爛的日子。到了她21歲時,有一次在江蘇徐州某座天橋下看見一名棄嬰,嬰兒頭部已經被不知道是豬還是狗啃得只有一半,已無生命跡象。心中隱隱作痛的她,想到如果當年自己沒有被收養,可能也是如此,因此暗下決心,今後無論多難,見到棄嬰一定要撿。

其實我們基督徒得救前也好像是個可憐的棄嬰,只是我們不是被父母丟棄,而是因為我們各人的(原)罪使我們與天上的父神隔絕,其結局就是滅亡。但是當神的愛臨到,藉著耶穌基督來尋找、拯救我們,如同收養我們,使我們不致淪落到自生自滅、被撒但肆無忌憚任意吞吃之可憐下場,使我們不但可以與神重新恢復關係、在主裡擁有一個溫暖的家,還能得到一個被主更新的新生命,可以在今生活出精彩豐盛的人生,並且將來還可得到永生、且承受天上屬靈產業,這完全都是因為神的愛。

倘若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都能意識到我們原來身分只不過是如同被撿來的棄嬰,我們就會更加謙卑自己,並體諒神的大愛,過一個珍惜生命與向神感恩的生活,甚至願意回饋神的愛,就像那位拾荒婦人一樣,心中會有聖靈的感動與催逼,就算面對再大艱難,也繼續幫助其他更多棄嬰得救,使他們的人生結局也被改變,也同樣得到一個新的人生。也唯有這樣,我們的生命可以成為更多人的祝福,那將是更有意義的人生,你說是嗎?—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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