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教牧靈修小品: 都是狗闖的禍

教牧靈修小品: 都是狗闖的禍

經文:“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3:8)

幾天前到醫院探訪一位弟兄,他的骨盆斷裂需要手術安裝支架,原因乃是當他早上陪孩子等校車時,鄰居一隻大狗突然來勢洶洶地跑出來,為了保護那群等候校車的孩子免受攻擊,他不但被這隻狗咬傷,也不慎跌了一跤摔斷了骨盆,痛得動彈不得。被送進醫院之後,還要接受一大堆的檢查,又注射許多的藥物,不但身體受盡許多的折磨,還有一大筆醫藥費等著他,雖然他的醫療保險公司可能會給付,但是面對他以後能否完全痊癒並恢復正常工作,他一點也沒有把握。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隻狗闖的禍。

社會局保護動物協會的人也來關心過他,警察也為他的遭遇感到不平,家庭醫生也覺得他不能平白被咬,所以他們一致的建議,都是要他趕緊找律師來解決這事情,不是要告那隻狗,而是要告那位養狗的主人,因為在美國這是一個公平的社會,誰闖了禍就該要付上代價賠償,這是相當合理的。

明明是狗闖的禍,卻要主人來賠償,也許有人會覺得不公平,但其實主要原因就是那隻狗所闖下的禍,牠自己根本賠不起,所以必須要牠的主人來替牠償還。 同樣的,今天的世人也闖了大禍,而這個代價太大以致於他們也是賠償不起。聖經告訴我們,世人都犯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沒有人可以逃過死的刑罰。然而耶穌基督卻甘心樂意地以無罪的作為有罪的,來代償你我的罪惡所該賠上的代價,於是祂承受人世間最殘忍、最恐怖的刑罰—被活活釘死在十字架上,代替了我們的死,於是我們可以靠著祂得到拯救,重新擁有一個永恆的新生命。 你是否已經認識那位為你付上代價的救主呢? —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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