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 星期五

教牧靈修小品: 殘酷的石刑


教牧靈修小品: 殘酷的石刑
經文:“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 神,因為 神必廣行赦免。”(賽55:6-7)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最近報導一段由手機拍攝的“慘酷的石刑”錄像,一名17歲美麗的伊拉克少女竟被族人用石頭當眾砸死,原因是她犯下了庫族人所不能容許的滔天大罪--愛上了一個異族少年,因為他們屬回教“雅茲迪”教派,教規嚴禁與其他信仰的異性通婚。於是她的叔叔和兄弟們帶領幾百名族人對她進行“石刑”處決,首先她公眾地被羞辱並受到拳打腳踢,她像胎兒一樣蜷縮著躺在地上,雖用胳膊護住腦袋努力抵擋著雨點般的石塊,卻仍逃不了後腦勺血流成河,並在痛苦中掙扎而死的命運,接著就是男子們得勝的歡呼,因這些施刑者認為這是成功地完成一件“榮譽處決”。 這“慘酷的石刑”錄像藉著You Tube的廣傳震撼了全世界,並引發了國際人權組織和一些婦女組織的抗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經針對庫族人動用石刑的習俗進行調查,在4月份發表的一份報告中表示,對婦女實施所謂“榮譽處決”的事件在伊拉克相當普遍,光是今年1~2月份,至少有40名伊拉克婦女被殺害,理由皆是犯下“不道德行為”,比如與陌生男子單獨乘車或發生通姦行為等。

殘酷的石刑,在舊約律法時代中就有了,主要是因為神對祂的選民在特定的時候有極高的要求,凡是宗教上背棄神或道德上犯姦淫,不管男女只要對神或對配偶不忠就必須被處以“石刑”--用石頭打死。(請參閱利24:16;申17:5;申22:21) 然而到了耶穌時代,人性的墮落與敗壞沒有被挪去,殘酷的“石刑”卻仍然保留,甚至被濫用,無辜的司提反就是這樣地殉道了。耶穌曾挽救一名行淫被抓的婦女,使她免受“石刑”處死的命運,她罪證確鑿卻可免於一死,幸運地逃過一劫,只因神有赦罪的恩典。

相對於那些不幸被石刑處決的伊拉克婦女,我們實在太蒙恩了。今天的世人無論是宗教上對神的不敬或是道德上淫行的敗壞,絕不亞於當年舊約的時代。根據最新數據統計,在美國基督徒青少年在當年參加婚前貞潔守約運動的誓約者,經過8年的追蹤調查,有88%的人已經破戒,這些人若是以當時的標準,可能都要被處以殘酷的石刑了,因為他們不但對神不忠背判了在神面前的誓言,更背判了他們將來的配偶。別以為你的道德崇高可以免受殘酷的石刑,其實耶穌當年赦免那位行淫婦人,目的並不是要廢除石刑,而是說明從老到小每個人都犯罪,每個人也都要被定罪,包括今天你我都一樣。就算美國法律的人權保障讓我們免受殘酷的石刑,我們將來也要面對那公義之神的審判的,那就不是單單石刑可以解決的。 因此,當趁著還有機會的時候,為自己的大罪小罪徹底悔改,離棄自己的道路與意念,歸向真神並尋求祂的赦免,並活出一個神所喜悅的生命。 —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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